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林冠瑩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08月16日 16:41
公告編號:11108040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競賽內容】彰化縣修正建議表.odt,
相關連結: https://language111.eduweb.tw
主旨: 【重要】有關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新竹市政府業已公告於本(111)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8月16日府教社字第1110125438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學生組)等3項目(本年度國語朗讀高中組未提出修正),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1.eduweb.tw),請逕於該網站下載。
三、如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111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逕寄本府承辦人信箱(cb089126@email.chcg.gov.tw),俾利彙整報送競賽承辦單位,逾期視為無意見。
四、檢送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二次修正建議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