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4月12日北市教前字第11030378702號函、《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辦理。
二、 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有意願承辦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臺北市110學年度及111學年度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民生、實永、北投國中等3所非營利幼兒園,以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臺北捷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甄選事宜。
三、 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 參與甄選資格:
1、 學校財團法人(僅得參與非營利幼兒園甄選)。
2、 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3、 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4、 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二) 據點地址:
1、 民生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松山區新東街30巷1號(位於市立民生國民中學內;和平樓1樓)。
2、 實永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七段67號(實踐國中校內;仁愛樓1至3樓)、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2號1樓(永建國小舊址)。
3、 北投國中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62號(位於市立北投國民中學內;西校區科學大樓1至3樓)。
4、 臺北捷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 段48巷7號1樓(位於臺北捷運公司行政大樓1 樓)。
(三) 繳交資料注意事項:
1、 如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
2、 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25份及電子檔1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四) 收件期限及繳交方式:
1、 如欲甄選「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臺北捷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請於110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地址: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
2、 如欲甄選「民生」、「實永」非營利幼兒園:請於110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地址: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
3、 如欲甄選「北投國中」非營利幼兒園:預計於110年9月上旬收件,將另行通知收件日期。
4、 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
四、 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路徑: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
五、 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1087、電子郵件:edu_pse.39@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