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類別] 標題 [10909236] 重要通知! 教育部校安中心閃電颱風第二號通報,請學校配合並依說明辦理,並主動掌握天氣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
單位 / 發佈人 國教科 / 楊雅婷 047531936
時間 / 點閱 2020-11-06 11:11 / 535
內容

一、中央氣象局已於115()2030分發布(編號第20)閃電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目前颱風中心位置北緯 20.5 度,東經 124.1 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 370 公里之處,以每小時2015公里速度,向西北西進行,近

心最大風速每秒35公尺(約每小時126公里),相當於12級風,7級風暴風半徑達100公里,向西轉西北西移動,其暴風圈正逐漸朝巴士海峽接近,對巴士海峽、臺灣東南部海面及臺灣海峽南部構成威脅。

二、受到颱風外圍環流影響,(5)日晚間至(6)日台灣附近的海面風浪將逐漸增大,各地沿海風勢達911級,台東、綠島、蘭嶼及恆春半島地區恐有11級強陣風;基隆、北海岸、東半部(含蘭嶼、綠島)、西南部及恆春半島沿海易

有長浪發生,東半部地區將出現明顯雨勢,明(6)日白天颱風對台灣影響最明顯,花東、恆春半島及屏東山區局部大雨或豪雨,北部及東北部、高雄地區也有間歇性雨勢,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

三、請位於颱風災害潛勢區域內之各校(含幼兒園)嚴加掌握與監測周邊潛勢狀況,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位於陸上警戒區內學校,請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預作相關活動調整規劃等事宜,提醒各校(含幼兒園)依據

颱風路徑研判若有淹水顧慮,請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另需特別針對教科書的保存、各項貴重教學設備與物品(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

藥劑等)應放置不易淹水處所(2樓以上高處),請防範地下室配電等設備可能遭致淹水情形,且將門窗鎖緊以防災損。

四、各校(含幼兒園)應掌握學生戶外活動情形,並就颱風來臨前後,避免從事登山、溯溪、垂釣、海上或河堤活動,以避免被洪水圍困,如正在郊外或預定從事登山、露營者,則應取消行程,以維護師生安全。

五、各校(含幼兒園)值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謹慎防範與應變,並主動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

六、遇有災情發生時,各校(含幼兒園)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並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

與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