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類別] 標題 [11303095] 本府教育處臨時約僱人員徵才公告,簡章詳如附件。
單位 / 發佈人 學特科 / 林小芬
時間 / 點閱 2024-04-01 17:07 / 1110
內容

上網期間:2024-04-01~ 2024-04-11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並以具教育行政等工作經驗,或具特殊教育或輔導專業背景且有實務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二、具有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曾於公務機關服務年資滿1年以上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府舉辦友善校園各項研習活動及相關事宜。

二、友善校園相關案件列管。

三、其他學生輔導事務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政府7樓教育處

甄選方式:請應徵者投送個人履歷及相關文件,採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再行通知面試。

甄選日期及地點: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報名時間及地點:個人履歷文件請於113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送(寄)達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封面請註明「應徵教育處約僱人員」,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文件採郵寄者,為確保個人履歷文件於期限內送達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請提早寄出。

二、個人履歷文件採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再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報名應攜帶證件:
一、簡式履歷表(1式3份,含自傳,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

二、最高學歷證件與成績單影本(繳交影印本1式3份)。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繳交影印本1式3份)。

四、其他相關文件,如服務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繳交影印本1式3份)。

※上述資料請自行整理編排成1式3份,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概不負責。

應試應攜帶證件:面試時請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證件,以供查驗。

錄取方式:依甄選成績總分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錄取公佈:
一、錄取人員將於甄選完畢1個月內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站,公布正取1名、備取2名,列冊候用,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選錄取資格。錄取者於接到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至服務單位辦理僱用手續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二、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聯絡人及電話:林小姐/電話04-7531820(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附加檔案 113.04.01 友善校園行政人力甄選簡章(公告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