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教師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1月17日 18:36
公告編號:11500512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校長主任甄選口試順序.zip,
主旨:
本縣114學年度國中小第25期校長及第26期主任候聘複選口試順序、考場配置圖及應試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複選口試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應考人請於115年1月18日(星期日)依附件口試順序表訂時間至應試類別口試試場之休息室報到準備(請於每場口試前15分鐘到場)。
(二)口試開始時間一到,如唱名三次仍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三)請應考人務必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入場應試,並確實遵守「考場須知」相關規定。
(四)若准考證遺失,補辦時間為115年1月18日上午8時至9時及中午12時至12時30分,至民生國小教務處(仁愛樓1樓)辦理。
二、   檢附複選考場配置圖及口試順序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