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教師 TEL 04-7531829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5月29日 18:52
公告編號:11405271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公告附件.zip,
主旨:
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第一階段可能連動缺及受理遴選申請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前業以行政公告第11405157號公告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第一階段實缺及任期屆滿應提出遴選申請,並於114年5月29日中午12時止受理申請,申請結果可能連動缺額如下:
(一)國中:永靖國中及溪州國中2校。
(二)國小:青山國小、三條國小、大城國小及草港國小等4校。
二、上揭連動缺訂於114年6月3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受理現任校長可能連動缺遴選申請,申請⽅式如下:
(一)提出申請者應於是日中午12時前將簽章後之申請表及個人資料表,親送或郵寄掃描檔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信箱國中:orient@chc.edu.tw、國小:catchchen@email.chcg.gov.tw);另提醒前揭申請表「申請遴選學校」應至少選填5所志願學校。
(二) 書面簡報為14份(簡報內含自傳、辦學理念及相關證件等,以A4單面橫式書寫並加封面,以不超過10頁為限),請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前送(寄)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三)已申請遴選校長如欲修正申請遴選學校,請於114年6月5日中午12時前將簽章後之遴選申請表,親送或電子郵件掃描檔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
(四) 如有疑問請洽詢本府承辦⼈,國小:陳小姐,電話:04-7531829;國中:許小姐、電話:04-7531828。
三、實缺學校及現職校長參加遴選之學校,請遴選家長代表及教師代表各1名出席委員會議表達意見,並提交意見彙整表,請務必轉知學校家長及教師知悉;家長代表得由家長會推舉,教師代表得由學校校務會議推舉。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名單請依表格說明於114年6月5日前回傳,學校家長/教師意見彙整表於114年6月20日前回傳本府承辦人彙辦(無意見者亦請回傳)。